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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05/13 【刑案】不起訴處分:妨害自由案件(恐嚇、傷害罪)

本所黃采薇律師協助當事人取得不起訴處分。

►法律小知識
被告等人為自我防衛而與告訴人發生拉扯,致告訴人受有傷害,辯護人為被告主張正當防衛,成功取得不起訴處分。

刑法第23條:「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,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,不罰。但防衛行為過當者,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。」